一、政策解讀
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出臺6大方面、27項措施,其中機動車駕駛培訓的改革內容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
二、省平臺系統總體概況
系統功能設計原則
? 規范符合性
緊扣交通運輸部《機動車駕駛員計時培訓系統規范》、《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大綱》的相關要求進行設計,滿足規范要求、適應大綱,符合改革規范要求。
? 設計前瞻性
在滿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8號)相關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實際需求及對“互聯網+”的發展要求。
? 操作便捷性
結合駕駛培訓管理信息化發展水平,系統在操作上以簡便性、快捷性作為設計原則,減少監管部門相關人員的使用培訓成本,便于大規模、快速性的推廣。
? 權限分明性
為適用省、地市、區縣等多級、多層次的監管部門使用需求,系統采用統一部署、分權使用的設計原則,保障各級部門管理有序,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建設成本,符合大數據、大集中的系統建設發展方向。
監管服務平臺功能結構
三、省級監管服務平臺功能介紹
1、功能描述
2、全國駕駛培訓公共服務平臺
打開瀏覽器,在瀏覽器的地址欄中輸入平臺網址
點擊回車后出現的是全國駕駛培訓公共服務平臺,從地圖中選擇要訪問的省的駕駛培訓公共服務平臺,點擊該省份名稱進入;藍色區域表明目前該省已開通服務。
以黑龍江駕駛培訓監管服務平臺為例
3、系統功能模塊